以公共教育培养行政伦理

※发布时间:2018-10-2 4:29:1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按照伊斯顿的理解和学派的观点,公共行政可以被理解为价值的权威性分配过程。在行政组织中,每个公务员所从事的活动,不论是政策的规划还是执行,都会面临着诸如“为与不为”、“应如何为”、“如何为好”、“对与错”等的权衡问题。这些实际上均涉及到价值的选择,而价值的选择,最为需要的当属行政伦理上的考虑。

  将行政视为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意味着公务员无时无刻不处在价值选择的当口。然而,让公务员感到头疼的是,行政价值的选择并非轻而易举之事。在行政组织外部,充满了不同利益与力量的竞争、变动的关系、不稳定的经济状况、的渲染,以及的多元需求;而在行政组织内部,则充满了公务员对自己义务的关心、组织间的冲突,以及在官僚/形式主义下的无力感。这种状况,就是克耶尔和韦奇勒所描述的“行政沼泽”。按照克耶尔和韦奇勒的比喻,公务员实际上一直在价值冲突的沼泽中挣扎。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务员个人自主意识的抬头、社会的多元化、参与事务的增多,公务员所必须面临的价值挑战也会愈来愈大,其价值权衡亦会愈加困难。因此,公共行政的发展,不能只限于追求行政效率,更应关心行政体系在实现社会价值方面的作用。

  公务员行政伦理的培养,至少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思考:其一,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一般所具备的伦理意识、情感、思考和行动的能力;其次,作为一名行政官员,进行公共事务管理的代表,公务员必须对其委托者——负责,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基本的考虑。不仅如此,由于行政在客观上存在着示范效应,为此,要求公务员不仅在工作,而且在私人生活中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

  基于上述两点思考,公务员伦理能力的培养,就其基础来说取决于社会的水平和伦理水准,取决于社会的正式与非正式的教育制度,取决于所构成的,还取决于由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因素组成的伦理。因而,欲培养伦理上合格的公务员,首先需要社会的综合努力,将每一个人培养为合格的。这是公务员伦理能力培养的基本前提。

  当然,公务员不仅仅是,更重要的,他(她)是一名公务员,一名受委托的公共事务管理者。由此,在进入公务员队伍之前,以及在公务岗位上成长的历程中,必须对公务员进行系统的伦理培训。这是公务员伦理能力培养的关键,也是行政科学的基本任务之一。

  从行政科学的发展来看,行政伦理一直是行政科学教育的内容之一。我们论及行政学的产生,大都以1887年威尔逊《公共学行政学》的发表和1900年古德诺的《与行政》的出版为基本标志。但这只是行政学的学术起点。若育实践发展的历史看,1911年美国纽约市政研究院公共服务培训学校的出现可以看作是现代公共行政教育的出发点。直到1924年与美国第一所公共行政专业学院——马克斯韦尔与公共事务学院合并以前,该校一直努力培养专业化的公共管理者。而在其传授的课程中,行政伦理方面的内容又占据着一席之地。

  在纽约市政研究局基础上成立的马克斯韦尔与公共事务学院,于诞生之日起启动的MPA项目,成为现代MPA梦见放炮教育的起源。自1924年之后,美国(以及后来全世界)的其它大学相继开辟了MPA教育。而在当今美国大学的MPA教育体系之中,伦理和价值方面的教育一直为公共管理研究者和教育者所重视。据了解,全美排位在前20名的公共系之中,有5所院系将“行政伦理”列入了必修课程之中,分别是乔治亚大学的“公共行政之法律、伦理与职业主义”,维吉尼亚理工大学的“公共行政的规范基础”,哈佛大学的“伦理学”,杜克大学的“伦理与政策制定”,以及山北卡大学的“公共政策的价值与伦理观”。

  自然,MPA课程中的伦理教育也存在一些问题。这首先来自原行政伦理实质性内容的模糊。同时,伦理教育引发了三种行为的竞争范式——做正确的事、做好事、做无害的事。由于这三种范式之间存在竞争及可替代性,所以行为者在行动之前必须作出选择,而这无疑增加了伦理教育的难度。也有一些学者根据MPA之伦理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有创见性的伦理教育模式。

  尽管存在这些难度,但是我们欣喜地看到,愈来愈多的学校增设了行政伦理课程。在我国,行政伦理作为本科的专业课程在七所最著名的大学里讲授;同时,在40多所院校开展的MPA教育中,行政伦理大都作为必修课程来加以讲授。这些课程毫无疑问会有助于公务员行政伦理的发展。

  学校教育是行政伦理建设的重要途径,但并非唯一的途径。学校教育的伦理教育通常较为强调行政伦理的价值层面,其目的主要为未来的公务员培养行政伦理的有关意识。除了学校教育以外,伦理教育另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各种形式的在职培训或短期离职培训。在我国,从中央到地方,至少存在着三个公务员的培训系统:其一是从中央到县级地方创办的行政学院(学校);其二是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创办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三是各系统内部的培训机构(如机关党校、培训中心)等。这些机构所开设的课程,大多重视理论和行政学、领导科学的知识,包含了丰富的行政伦理内容,有些甚至直接以“行政伦理”为题目传授课程。除了这些正式的培训系统,各部门也经常性的进行各种“学习”。总的看来,这些培训和学习对公务员行政规范的掌握和伦理行动能力的提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公共行政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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