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案:妈妈被当众儿子该不该有罪?

※发布时间:2017-6-21 11:54:3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山东一女企业家苏银霞因公司发展向某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的高利贷,月息10%,年息高达120%。

  案发前一天,吴学占手下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在整个催债的过程中,几个彪形大汉将烟灰弹在母亲苏银霞的,还脱下儿子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嘴上。

  有人报警,来了一会儿就走了,彪形大汉继续,兼无助的于欢拿起水果刀,造成一死三伤。

  人的条件不仅包括生命的存续,还包括底线、人格和。人格底线,当着儿子的脸羞辱母亲,直接到了人的基本,很少有人能够。

  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的时候,不要忘了,在你身后还有一条,那就是犯罪。很多罪犯都是出来的,他们本不应该走犯罪这条。他们,他们无助,他们走投无,既然社会给不了他们生,他们唯有杀出一条血,并最终了一条被社会惩罚的不归。

  其实这个社会上有很多凶杀案死者都是该死的。这是一个社会,谁都知道要。如果死者不是做了让凶手忍无可忍的事,凶手根本就不会将他。很多凶杀案的死者都有可恨之处,可悲的是,他们死了之后,还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法律从来都是死者为大。而凶手,无论多么委屈,多么可怜,最终还是被。

  如果至亲被人用手段,而法律又不了的时候,选择值不值?值不值要看凶手本人的想法。如果凶手认为,大不了就同归于尽,那他就认为值。试想一下,如果凶手克制住不,死者还没有死,而法律又给不了。还没有死的死者只要一天不死,人活在这个也将生不如死。且不说这种人该不该杀,我只想说,这种人被杀了,完全是因为他咎由自取。

  我看过很多香港的刑侦电视剧,这起辱母案简直就是将香港刑侦电视剧的剧情搬到现实生活中来。几乎每一部香港刑侦电视剧的案件都是这样类似的剧情:死者生前做了某些事令凶手忍无可忍,凶手终于忍不住,结果凶手得到了法律的惩罚。我们很感概,为什么法律都是为“”翻案,为什么“弱者”不仅得不到法律的,还要被法律惩罚?这就是社会。

  你会说:法律就应该这样定的,法律怎么可以允许老百姓自相呢?每个人的生命都应该得到法律,包括的人。

  你做老百姓的时候说法律有漏洞,但给你做立法者或时,你又说法律应该这样定,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咎由自取,终于被杀,死后还得到了法律的,而真正的者成为了凶手,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当今社会,当一个人被社会逼到走投无的时候,法律是不了他的,法律只会等他到达忍无可忍的地步一旦作案,就会采取行动来惩罚他。

  我们从小就听长辈们说,这个社会法律是保障不了我们的,你看电视、看新闻、看身边的人和事,难道不是吗?

  所以,我们要学会自己自己,尽量不要去得罪不应该得罪的人,千万不要去借高利贷,即使到在边做乞丐,也不要碰高利贷和。

  如果有这么一条法律就好了:“当A对B造成极大的,而且A的行为让正都忍无可忍,且引起社会,并极有可能引来B的仇杀,那么这个极有可能被杀的A应该尽快被判有期徒刑。把A里,一方面可以防止悲剧发生,另一方面为了A的人身安全,第三方面也让B可以在这个社会上更好地。”

  其实,最应该被惩罚的是那个的死者,可惜的是,他死了,连被法律处罚的机会都免除了,却毁掉了本应是良好市民的凶手的整个人生。

  推荐: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