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爱红:传统忠德在现代行政伦理中的与创新

※发布时间:2017-8-12 13:37:3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建构当代行政伦理忠诚体系,需要从传统忠德中吸取智慧。传统忠德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忠寓于孝,忠孝统一;忠诚相通,重内轻外;君国一体,重人轻事。在现代行政伦理的视域中,传统忠德涉及三个层面:价值观念层面需要拓展忠诚的内涵,实现从“私忠”向“公忠”的;行政伦理实践层面需要转移忠诚重心,实现忠诚对象从“以人为中心”向“以事为中心”和“以法律规则为中心”的;保障机制层面需要强化忠诚契约,实现由重内轻外的单向的品德忠诚向内外结合的双向的契约忠诚的。其中,培养具有判断和创新的现代人格,实现由基于“服从人格”的依附关系向依赖于“人格”的契约关系的最为关键。

  忠德是传统的核心德目,也是当代行政伦理的主要规范。建构新时期的行政伦理体系,不能离开忠诚这一规范,而谈到忠诚,就绕不开中国传统忠德。因此,如何实现传统忠德在现代行政伦理中的创造性与创新性发展,即传统忠德通过何种径在内容和形式上与现代行政伦理的忠诚要求相衔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忠”被认为是修身进德、学礼行礼的方法,也是处理君臣关系、为民的基础。孔子以“文、行、忠、信”(《论语·述而》)“四教”育人,孟子将“仁、义、忠、信”(《孟子·告子章句上》)看做是人当追求的“天爵”,《周礼》以“知、仁、圣、义、忠、和”(《周礼·地官·大司徒》)“六德”荐举贤能,宋代则明确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德”看做是的基本。到了近代,孙中山推陈出新,提出了“忠孝信义和平”的“新八德”,将“忠”置于首位。自春秋战国始,在中国历朝历代所概括的德目中,“忠”都包含于其中,一直被认为是之重要品德。忠德作为一个德目,伴随着中华文明的不断发展,历经各个历史时期的与传承,呈现出复杂曲折的命运,其内涵也随时代的变迁而不断丰富与创新。概而言之,忠德涉及的伦理关系主要体现在忠孝、忠诚、忠君三对关系之中,因而我们可以透过忠孝、忠诚、忠君三对关系来把握传统忠德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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